2013年5月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公园小区35栋2单元7层2室(建筑面积83.6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市2007008419)及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台北一路环亚艺树家2栋2单元5层502室(建筑面积186.73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市2006012788)的两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华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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