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8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为群四村12号5层18室(建筑面积48.30平方米)的一套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新洲区邾城街邾城大街以南学府家园8号楼B区栋4单元4层4-4-2号(87.37平方米)的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对位于江岸区解放大道三阳路交汇处融科.天成一期T8栋1单元13层1306室(建筑面积83.19平方米)的房屋及装修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益欣成土地房地产估价经纪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