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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开展产权转让项目效能监察
发布日期: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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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  2008年2月22

在央企改制重组加速、产权流转加剧、国资委工作重心转向股权和产权监管之际,将选择产权转让项目开展效能监察。

  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和监察部驻国务院国资委监察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抓住企业改制、兼并重组和结构布局调整中产权流转这个关键环节,适时选择开展国有产权转让项目效能监察。

  其重点在于监督不进场、不评估、不竞价的问题,促进企业提高国有产权转让进场率、评估率和竞价率。还将重点监督协议转让项目,纠正不进场规范交易等问题。

  今年,国资委还将选择基础管理项目开展效能监察,重点针对企业小金库、账外资金等问题,加强对营业费用、管理费用、采购成本和人工成本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把好对外担保、应收账款等风险管理关口,增强对高风险投资的监管力度。

  此外,随着越来越多的央企走出去步伐加大,国资委还将探索境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督促企业严格境外投资决策管理,加强资金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网络监控系统,实现实时监控,防止境外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