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被告武汉金诚兴发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对位于三阳金城小区与铂仕汇国际广场交界处的案涉争议土地区域113.36平方米,按照土地作为停车场的实际用途,评估其在201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内每年每平米租金单价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武汉岸房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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