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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项目一至七层】 【建面37204.73平米房屋】【10年承租权】
发布日期:2026-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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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项目一至七层】 【建面37204.73平米房屋】【10年承租权】

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采用线上公开竞价(以下简称“线上竞价”)方式组织实施“【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项目一至七层】”线上竞价,现邀请合格的承租人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现状:详见附件1《项目计划招租表》。

2.项目情况如下:

 
 

 

2.1租赁位置示意图。

2.2项目现状:

2.2.1该项目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27号

2.2.2该项目系委托管理项目,项目已办理不动产权证,证载用途为商业服务,本次招租范围为一至七层,建筑面积共计37024.73平方米(具体以合同签订后约定面积为准,包含一层临建部分面积479.73平方米,六层临建部分748.64平方米,不包含七层临建部分面积)如竞得后承租方因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等原因需要项目权属证明的,出租人可根据承租方的申请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租赁范围参考【租赁范围示意图】,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2.3项目水电等配套情况:

项目有水、电供应条件。

承租方需自行提前了解:项目变压器(电表)、水表户头,以及供电负荷、自来水管径、水电接驳条件、收费标准等招租人计划对项目电力进行增容,具体改造内容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后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水电过户、报装(如需)、改造、扩容(如需)等并承担全部费用,招租人予以配合。

2.2.4项目安全隐患问题及治理责任:

结构安全:项目2021年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评定等级为A级。竞价人可在踏勘过程中联系项目踏勘联系人查阅结构鉴定报告。

消防安全:项目已取得住建局出具的消防审验意见函。招租人计划针对项目更换电梯、消防安全及结构加固,主要改造内容为增加消防疏散楼梯及消防通道,完善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防排烟系统等,上述改造内容会对项目现有布局局部调整并进行结构加固,并利用部分房屋改造设备用房、疏散楼梯及消防通道,具体改造内容以现场实际施工为准。后续拟由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业态完成改造并达到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同时要求承租方根据实际使用业态限期取得相关政府部门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或取得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安全可控的评估报告。

相关情况及隐患治理责任以《租赁合同》及附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已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与本竞价招租文件同步公示)的约定为准。在后续装饰装修(如有)、日常使用过程中,承租方需按照结构鉴定报告意见及有资质的结构设计、施工单位意见对项目房屋进行改造、使用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因承租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房屋安全等级降低、装修或维修成本增加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由承租方负责治理的消防隐患问题在整改完成后,承租方必须根据实际使用业态在投入使用前取得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求的合法性手续,如二次消防验收消防评估报告;实际用途为公众聚集场所的,还应取得《公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3.拟招租业态为:商业(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或军队明令禁止的业态或负面清单业态)。

4.装修管理要求:

4.1竞得人不允许对项目进行加建或扩建。竞得人如需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应将书面装修改造方案报招租人审核,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并且支付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招租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竞得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2承租方如需对项目进行装修改造,则需在缴纳首期费用时按项目首年含税年租金标准的10%[注:装修保证金最低不少于0.5万元(含),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含),取整至百位]向招租人支付装修保证金。

4.3如项目承租方确无对项目进行装修的需求,项目竞得后由承租方出具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同意后,可不缴纳装修保证金。

特别说明:

5.1该项目各楼层租户与项目原承租人之间存在纠纷(诸如买断费纠纷、超期收租纠纷等),竞价人对以上历史遗留问题情况现场踏勘了解并知悉。另竞价人需针对以上情况向招租人提交书面回执,需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承担相应的责任,竞得人不得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招租人进行补偿、承担违约责任。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2竞得人不得向项目内运营管理的租户收取买断费、不得超期收租,一经发现并核查属实,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3项目现场除保安、保洁外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招租人指定的中融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负责,后期物业管理费由竞得人根据合同租赁面积收取费用,具体费用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另现场保安、保洁等优先与招租人指定的中融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合作。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4关于项目履约保证金及承租年限的约定,竞得人需在招租人完成改造后12个月内自行投资完成项目后期提升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部效果提升、外立面升级、人流动线改造等,投资改造强度不低于1000万元,竞得人需提供第三方审计报告),另需完成项目整体出租率不低于80%。招租人根据竞得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经公司审批确认后退还部分履约保证金(不低于首年租金的25%)及延长租赁期限(合同整体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5竞得人需协助招租人收取项目现场租户占用费,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至招租人交付日止,收取费用全部无息支付给招租人(占用费标准以招租人认定为准)。占用费应由租户直接支付至招租人账户( 银行抬头: 融通地产( 湖北) 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50123703700000415) 。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5.6竞得人需优先接收招租人因项目施工改造而需调整的现场租户。同时负责与现场租户沟通项目交付后租赁合同签署事宜,招租人不负责现场租户的清退。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减免租金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三)项目的交接要求

1.招租人按移交时现状交付,除本竞价招租文件、《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约定由招租人整改的内容(如有)外,竞得人竞得项目后,应自行整改至符合经营业态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日常管理维护、环评、消防及安全整改等所需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招租人负责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2.项目遵循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招租人应在收到竞得人按照本竞价招租文件及《租赁合同》的约定全额支付的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后向竞得人履行交付租赁房地产义务。项目交付日及租金起计日暂定为20265,具体以实际交接时间为准。项目交付后,因现场施工改造给竞得人造成影响的,招租人根据现场施工情况据实予以减免。竞价人一经参与竞价即视为对上述情况知悉并不持异议,竞得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或要求招租人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3.项目交接:项目按移交时现状交付,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租赁房地产,也不得拒绝支付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或拒绝履行其他合同义务,否则招租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和租赁保证金。如因竞得人原因(如竞得人拒绝接收房地产、拒不缴纳租赁保证金、首期租金及装修保证金等)导致房地产未能按照租赁期限起计日交付的,视为招租人已按期交付,竞得人仍应承担支付租金义务。

项目内部物业管理服务,竞得人应在同等市场条件下优先选用中融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四)租赁期限:5+5(竞得人需满足招租人约定的第一项第5.4条内关于投资改造及招租率要求,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装修免租期自项目实际交付日起算,免租期内竞得人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垃圾清运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现场踏勘:该项目须进行现场踏勘,招租人于【项目招租公示期间每周(以具体安排时间为准)】组织集中踏勘(联系人:【韩先生17611337519】),其余时间由意向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六)项目底价:该项目竞价招租底价为1620万元/首年,逐年递增2%。竞价保证金为500万元。竞价招租底价为不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5%,【合同价=竞得价×(1+5%)】。如因适用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七)成交方式:

1.以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人。其中,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终报价为【不含税首年租金】,增值税税率为【5%】。如因适用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2.竞价人出价须高于底价,方视为竞价有效。

(八)承租方式:【整体出租】,竞价人不得破坏房屋现有结构和主要功能。

(九)付款周期:租金按【季度】支付,租赁保证金为首年含税租金的50%。

(十)特别说明:

1.未经招租人书面批准,竞得人禁止拆除项目内的任何房屋。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导致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招租人退还剩余

2.该项目未经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文件予以确认,竞得人不得转让、转租、转借、联营、入股、置换其对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之权益于第三方。若确需转租,则要求第三方满足竞价招租文件第一章中资格条件全部要求、同意接受项目基本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竞得人应对第三方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经招租人审核确认并书面同意转租后,竞得人须将转租协议复印件提交招租人。

3.竞价文件后附《租赁合同》和《隐患问题治理协议》,相关合同条款及权利义务均在其中明确,项目竞得后将按照该租赁合同条款进行签署,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招租人的合同条款均予认可。

4.竞价人须提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队伍及应急物资配备情况、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等资料(若报名时无法提供,可以先行提交书面承诺,承诺竞得后3日内向招租人提供上述资料,竞得后3日内未及时提供的,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

二、资格条件

(一)竞价人应是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实体法人,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二)自然人、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均不具备此次竞价资格。

(三)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四)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五)竞价人存在参加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在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六)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七)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八)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九)本次竞价前已承租招租人项目的承租方,如存在欠付租金、违约金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不具备本次竞价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价招租。

(十)竞价人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及军队其他规定所规定的不符合承租方要求的情形。

(十一)资质审核要件为第五章《资质审核文件》。

(十二)要求竞价人公司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公司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且竞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名下至少有1个在营同类业态项目,公司整体信用情况良好。

三、招租文件的获取

通过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注册报名并自行下载招租文件,进行上传资质文件、缴纳保证金等关键操作,如有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189-8880)。

四、资质文件提交及报名

本项目全流程使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竞价人需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完成注册,并在竞价开始前参加报名并足额交纳保证金,方能参加竞价。

竞价人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资格证明文件,丧失竞价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人不具有竞价资格。(温馨提示:考虑资质文件审核时间,且可能存在需要调整之处,请竞价人提前与招租人沟通准备,并最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交报名材料。)

五、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竞价开始时间及常规竞价截止时间:详见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

(二)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ronghw.cn/)、【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融通地产】”、“【融通地产湖北】”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自行关注了解。

七、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系招租联系人。

招租方:【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

招租联系:【王先生】 电话:【15827420760】

踏勘联系:【韩先生】 电话:【17611337519】

纪检监督:【卫女士】 电话:【18171097517】

邮箱:【rtdchbxsfk@aliyun.com】

产权交易机构:【汪先生】 电话:【13100676501】

注:工作日9:00-12:00,14:00-17:30电话咨询。

 

详情发布于“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并以实际踏勘为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项目及报名信息。

 

 

本项目由【融通地产(湖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仅进行信息转发,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投资者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