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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汉华与祝正新、李勇/王小红、李军基于《股东合作协议》所形成的个人合伙,自2017年5月5日起至法院判决解除《股东合作协议》(2021年11月21日版)之日止的全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合伙财产状况进行司法审计。
发布日期:2026-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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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根据武汉市江夏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王汉华与祝正新、李勇/王小红、李军基于《股东合作协议》所形成的个人合伙,自2017年5月5日起至法院判决解除《股东合作协议》(2021年11月21日版)之日止的全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合伙财产状况进行司法审计。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7号
中介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