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根据武汉市东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被执行人程敏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办事处两湖大道西兆城沁园3号楼1-2层1商室(合同备案号:湖140320968)(建筑面积:138.1平方米)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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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被执行人严朝晖所有的位于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西、后湖北路以南住宅、商业、商务项目(P(2016)110号地块)一期11栋1单元12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01804号】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