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根据武汉市东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被执行人严朝晖所有的位于汉市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以西、后湖北路以南住宅、商业、商务项目(P(2016)110号地块)一期11栋1单元12层2号【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武汉市黄陂不动产证明第0001804号】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6号
中介机构:武汉国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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