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与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签《新建商业设施和广场项目(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网络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博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武汉中良峰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禹仲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劳务费尾款201520元,被告称原告中途退场,很多工程未完工,应扣除未完工事项。双方对扣款事项有争议,故原告向本院申请司法鉴定。
下一篇:按照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所签《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库建筑物智能化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武汉梦时代广场项目建筑物智能化系统工程(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的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