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申请人武汉市**自控成套工程公司要求鉴定机构对案涉工程涉及的1.主合同中消防桥架(线槽)有争议的工程量及金额;2.现场签证单、35 份的工程量及金额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5号 中介机构: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涉案武汉****金融港项目A、B、C三个地块委托监理合同终止后自开工之日起2022年1月30日期间按合同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费用进行鉴定(监理报酬为建筑面积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
下一篇:对以下事项进行司法鉴定(注:普通住宅二次装修):1.工程量核算:对被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对约定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进行工程量核定。2.造价评估:依据合同半包总价款7万元核算,对以上的实际造价资金其占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率。3.明确施工界定;被告(乙方)按合同施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25日,在合同约定内这段工程完成状态,实际完成三项目工作时间与状态。之后未施工其他各项目。后续工程,由原告(甲方)独立施工完成不需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