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以下事项进行司法鉴定(注:普通住宅二次装修):1.工程量核算:对被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对约定按合同施工的工程,进行工程量核定。2.造价评估:依据合同半包总价款7万元核算,对以上的实际造价资金其占合同总价款的百分比率。3.明确施工界定;被告(乙方)按合同施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25日,在合同约定内这段工程完成状态,实际完成三项目工作时间与状态。之后未施工其他各项目。后续工程,由原告(甲方)独立施工完成不需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3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