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10:00
中共湖北省委召开新闻发布会
介绍湖北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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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省监委委员 陈国良
(2022年5月17日)
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全省党风政风持续改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为顺利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三新一高”、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截至4月底(下同),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1387件。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协助省委制定实施意见,配套建立信访分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述责述廉、谈话提醒等制度,督促层层严格自律、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协助省委制定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落实主体责任办法,推动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省查处管党治党失职失责问题10650个,问责党组织680个、党员领导干部12816人。加强换届纪律和风气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省纪委监委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819人次,出具否决性意见176人次。
以高质量监督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恒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管出习惯、化风成俗。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减文减会减考核、查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动,全省查处相关问题2270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555人。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顽瘴痼疾露头就打,全省查处相关问题1567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852人。构建作风建设常态长效机制。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修订完善工会福利、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招商引资接待管理等制度规定。坚持纠树并举,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建立容错纠错、精准问责、澄清正名、教育帮扶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全省澄清正名5625人次、查处诬告陷害行为245起。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协助省委制定清廉湖北建设意见,推进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家庭、文化7大清廉载体建设,形成“1+7”工作布局,以重点行业领域清廉建设带动“全域廉”,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一体改善。制定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贯通办案、整改、治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堵漏建制、优化治理。综合运用宣布处分决定、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录、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加强党纪国法教育和廉洁文化培育,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推进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十进十建”,建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建设历史陈列馆,运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拍摄系列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警自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聚焦民生领域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加大查处纠治力度,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中小学食堂服务、殡葬服务、物业管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等9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省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810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479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联动下沉遍访,全省共向相关部门移交信访件5602件,推动解决群众诉求57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8人。积极参与和保障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行霸”“沙霸”等背后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以坚定意志、果敢行动“打伞破网”,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36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096人,移送检察机关884人。
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有力彰显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和推动力。省委开展对308个党组织的巡视,高质量完成十一届省委巡视全覆盖任务,发现面上问题18456个、问题线索2244件。市、县巡察和村(社区)巡察实现全覆盖。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意见》,全省各市县和28家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党委(党组)建立巡察机构和制度机制,形成省委巡视与市县巡察、省直单位巡察“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建立巡视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制度机制29项。省委出台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和成果运用。十一届省委前九轮巡视整改完成率为97.6%,全省巡察整改完成率为95.02%。根据省委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立案1236件,涉及厅局级干部54人、县处级干部296人。
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不折不扣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同级党委对纪委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推动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如期顺利组建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向党政机关全面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向国企、高校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各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调整内设机构,优化职能配置,科学摆布力量。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机制,探索“室组”“室组地”“室组地巡”联动监督模式,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改革红利、体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