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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商
合肥市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0号办公楼主楼(A栋) 整体出租
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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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AH2022DF101578 监测编号 AH2022DF101578
标的名称 合肥市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0号办公楼主楼(A栋) 整体出租 出租底价(万元) 453.170000
挂牌日期 2022-03-17 挂牌截止日期 2022-04-07
资产概述 1、出租标的为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园区内16层办公楼主楼(A栋);房屋规划用途为办公,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肥西国用(2015)字第1365号,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肥西桃花)字第2014035218号。出租标的建筑面积16418.92平方米;其中1层为两层通高的大堂,庄重大气,2层为办公及休息会议区,3-16层为标准层;标准层为中廊双侧办公模式,22米进深使用空间充足,每层均设有20-40人小型会议室。出租标的目前可同时容纳1000余人办公使用,并具有完善的智能办公、服务功能和配套设施,可实现“拎包入住”。 2、出租标的所在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0号园区公共区域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公共使用,承租方与出租方各自使用区域范围划分如下:承租方使用区域为园区A区(即16层办公楼主楼所在区域);出租方使用区域为园区B区、C区(即A区东侧5层副楼所在区域)以及独立D区(副楼东侧2层临时用房所在区域),划分界线为A区与B区交界轴线(详见《总平面布局及定位图》),轴线以西的园区广场地面区域供承租方使用,承租方负责园区南门出入管理;轴线以东的园区广场地面区域供出租方使用,出租方负责园区西门出入管理;双方负责各自使用区域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具体事宜由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3、出租标的底价为453.17万元/年,出租期限为8年,免租金装潢期为5个月(含在第一年租期内)。合同生效之日起,标的第一年年租金为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自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在上一年度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2%。 4、标的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承租方需在每一支付周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其中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同时,承租方还须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首年度三个月(非免租期)月租金之和,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0个自然日内,承租方结清全部费用且不存在需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时全额退还(不计息)。 5、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须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向出租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履约保函,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 6、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出租方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评估报告披露的可租面积为准,如与评估报告披露的可租面积存在差异,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申请承租登记前须根据标的情况自行踏勘现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出租标的详情参见《安徽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主楼整体出租底价评估项目评估咨询报告》(皖正兴评咨字【2021】第0103号)。
标的资产信息

 

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出租面积(平方米) 16418.92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年) 8
免租期限(年)   配套设施  
租金挂牌价格(元) 4531700 租金支付方式 每【6】个月支付一次,承租方需在每一支付周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其中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房产证 权证编号 房地产权证编号:房地权证(肥西桃花)字第2014035218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26575.07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办公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占 用
租赁期情况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租金参考地段   参考租金(元)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租金评估值(元)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2-03-17
挂牌公告期 22 个自然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 价款支付要求:每【6】个月支付一次,一次性支付,承租方需在每一支付周期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其中第一年租金一次性支付。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凡是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此次竞租,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租标的不准用于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所不允许的相关经营行业项目,禁止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害物品;禁止用于游戏厅、棋牌室、歌厅、洗浴足浴桑拿等娱乐场所;仅限于日常办公、产业孵化器、医疗体检、养老产业、培训机构、餐饮服务等。承租方承租期内应按照《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园区管理公约》的要求使用出租标的,如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出租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须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履约保函,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商业保函等保证形式,保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即为¥:1500000.00元),保函期限不低于两年,承租方应在每份保函到期前10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供符合本条约定的新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及保函期限不变,最后一次保函期限应为《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如承租方未按本条约定向出租方提供保函,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按总租赁期限尚未履行时间对应的租金金额的3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出租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为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出租标的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承租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出租标的按现状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出租标的内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改造、维保、更换等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出租标的内需更换的设施设备属于国有资产,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承租方因经营需要对供水、供电、燃气、污水排放等进行扩容、增设、改造,必须先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将予以协助,相关费用和申请、审批、报备、施工等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能取得相关部门扩容、增设、改造等许可,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出租标的转租、出借给第三方。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可将出租标的的部分面积转租第三方,转租的合同承租期限不得超过出租标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届满日期。

6、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出租标的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出租标的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物业能耗、停车费、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7、租赁期内,承租方在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装潢时,出租标的的装修、装潢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必须在出租标的启动装修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装修、装潢方案,并得到出租方的书面批准同意,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出租标的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方在装修改造后必须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租赁期内出租标的的消防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在租赁期间,发生合同约定应由承租方承担的费用而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标的的租金、违约金、水、电、气及其他费用,出租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后(不足承租方初始交纳金额的),承租方须在履约保证金被扣抵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足额补齐履约保证金原数额。

10、因承租方原因导致在租赁期内的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出租方有权免除免租期政策,承租方须按首年租金标准补交免租期期间(5个月)的租金,同时出租方并不予返还承租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11、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新增的附着物、设施设备等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时,非破坏性可移动的、不影响出租标的正常使用的设施,承租方可在《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解除或归于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带走,其余部分归出租方所有。

12、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13、承租方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4、现场勘查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551-65371600。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现状、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意向承租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1)租赁申请文件;

(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承租文件;

(3)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4、完成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5、确定承租方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由出租方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结算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6、为保护出租方及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出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承租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房屋租赁合同》的。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500,000.00元。
交纳时间 登记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3413010000101491006124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法定代表人 苏新国
注册资本(万元) 45,454.2698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暂无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400004850033136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袁珏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551-62605595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6699号滨湖时代广场G1幢1层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业务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