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评估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天宇盛世滨江二期7、8号楼1单元1-2层2商复式号商铺的价值。2.评估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466号天宇盛世滨江二期7、8号楼1单元1-2层12商复式号商铺的价值等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6号 中介机构:湖北隆兴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土地租金价格(占用费)标准进行评估。本案原告认为三被告侵占原告位于武汉市蔡甸区永安街永安大道K11120307地号部分土地、经前次鉴定确定占用土地面积,现申请人申请对蔡国用(2003)字第100号土地使用权证上土地使用权从2009年至2021年期间每年每平方米的租金价格(占用费)标准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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