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湖泗街南墩街40号房屋一层恢复原状及二、三层修复、加固的费用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对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镇佛祖岭三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赤湾物流园东南角场地即原告投资兴建的厂房所需费用进行评估鉴定;2.对上述厂房拆除后建筑材料的价值及残值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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