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所施工的某广场2#、3#、4#主体砼结构、零星砼工程、部分填充墙、地下室(含南扩部分)、部分内墙粉刷、屋面、屋面珍珠岩找坡层、找平层及相关变更签证部分工程进行工程造价鉴定。鉴定方式:合同依据2007年6月8日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的《某广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007年7月19日某公司与另一公司签订的《某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008年8月12日双方签订的《某广场补充协议》、2008年8月13日双方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工程变更部分有合同约定的依约定,未有约定的按市场定额进行计算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7号
中介机构:北京中迪信众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