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4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分别以产品代理协议约定的尤林加7.2元/盒和某方实际销售给另一方11元/盒为成本单价。以中标价格23.4元/盒为销售单价。以某方在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销售给湖北省其他单位的尤林加119512盒为数量,以国税局存档备案的另一方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度财务报表为参数(可计算企业总体净利润系数)。计算原告的预期收益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宏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