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5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东西湖区金银湖地区人大会议中心东、金山大道南、机场路西、张公堤北(面积:67615.6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评估需要的土地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福田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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