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评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南波湾高尚小区B-11-3号房屋(建筑面积244.12平方米);评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南波湾高尚小区D1-21、F3-5、F3-6、F5-1、F5-2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53.61平方米);评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南波湾高尚小区C3-1、C3-2、C3-4、C3-5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3.62平方米);评估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南湖路南波湾高尚小区C1-15、C1-16、C1-17、C1-18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21.52平方米)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江南房地产资产估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