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狮山美庐1栋1单元901号房屋进行评估、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青菱城市花园45栋602号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坐落于武汉市汉阳区赫山新村46号碧水晴天202栋3单元3号商铺进行评估所需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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