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5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和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鄂A09443雷克萨斯轿车依法进行拍卖,拍卖保留底价为评估价24.39万元;对武汉市蔡甸区南湖村千年美丽枫树院11号楼栋1单元5层1号(建筑面积173.38平方米)房屋以评估价63.67万作为第一次拍卖底价进行拍卖;对某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企业动产抵押进行公开拍卖需要的拍卖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6号
中介机构:湖北德融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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