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5日根据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抵押的土地东国用(2010)第0601031043号5132.36平方米,房产武房期东字第2011003998号6493.28平方米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武汉华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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