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江汉区单洞三路25号105号房屋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江汉区单洞三路25号106号房屋的市场价值予以评估;对被执行人位于江汉区贺家墩村迎宾花园A栋1单元8层801号房产予以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号
中介机构:武汉博兴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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