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28号E幢2-11层和E幢2-3层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黄冈市房权证黄州字第051510号”,建筑面积10613.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黄冈国用(2011)第000703892-3-1号”,土地使用面积6522.2平方米]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4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