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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商
海南民生长流油气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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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QY201401HN0005
项目名称
海南民生长流油气储运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所在地
海口市
转让价格
不低于人民币71,800万元
项目简介
海南民生长流油气储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00万元。经营范围:仪器仪表、化工机械、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有色金属材料的贸易业务。经审计,截止2013年11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3,185.06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43.2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2,941.80万元(详情见专项审计报告)。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时点在公告期间的银行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须是转让方的非关联方。
4、竞买人报名需缴纳保证金人民币20,000万元(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竞价文件要求及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受让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视为违约。
5、成交后,具体付款进度按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执行;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成交后,由受让方承担标的公司现有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并承诺全额清偿标的公司现有债务以及或有负债。
7、成交后,股权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办理,受让方协助。股权过户过程中发生的税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约定各自承担。
8、本次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重大事项揭示
 
转让批复
和核准情况
转让批准文件:
1、转让方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转让方2014年1月总裁办公会议纪要
3、海南民生长流油气储运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公告期
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2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咨询:66558037施小姐;报名咨询:66558023李小姐
重要提示
1、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权交易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接受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17日17:00,竞价会开始时间:2014年2月18日9:30。
2、本项目采取密封书面报价的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向海南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即应签署《竞价须知》、提交密封书面报价单、参加后续竞价会,竞价成交后应签署《书面报价结果通知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竞买价格、竞价文件要求及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按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服务费。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在海南产权交易所确定其报价符合要求后,以其有效的报价价格为成交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在接到海南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受让方起三个工作日内按竞价文件要求及转让方提供的《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归转让方所有(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书面报价结果通知书的;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
(4)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及《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5)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5、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265011015720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分行营业部    
账号:461600100018000808052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口迎宾支行
账号:2201004029200104615
 
6、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