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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科开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位于珞珈路19号中科开物大楼第14层、17层和18层房产)
发布日期:2014-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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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武汉中科开物技术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位于珞珈路19号中科开物大楼第14层、17层和18层房产)

转让价格

面议

所属地区

武汉市

实物资产

房屋土地

地理位置

洪山区珞珈山路19号

房屋性质

存量房

规划用途

办公

权证编号

(一)第十四层楼被分割成21个房间,具体如下:

   1、1401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7号,使用权面积4.7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67,建筑面积90.58平方米; 

   2、1402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8号,使用权面积2.9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68,建筑面积55.82平方米; 

   3、1403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9号,使用权面积6.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69,建筑面积120.07平方米;

   4、1404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6号,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0,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

   5、1405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0号,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1,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

   6、1406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2号,使用权面积6.0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2,建筑面积114.25平方米;

   7、1407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3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3,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8、1408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1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4,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9、1409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4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5,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0、1410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20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6,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1、1411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15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7,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2、1412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21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8,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3、1413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22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279,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4、1414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2号,使用权面积2.6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1,建筑面积49.85平方米;

   15、1415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1号,使用权面积6.0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2,建筑面积114.25平方米;

   16、1416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0号,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3,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

   17、1417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26号,使用权面积3.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4,建筑面积63.05平方米;

   18、1418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3号,使用权面积6.32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5,建筑面积120.07平方米;

   19、1419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5号,使用权面积2.9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6,建筑面积55.32平方米;

   20、1420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04号,使用权面积2.91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7,建筑面积55.32平方米;

   21、1421室:《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商)第1828号,使用权面积4.7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2011011088,建筑面积90.58平方米。 

(二)第17层《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第2011011115号,建筑面积1466.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第1829号,使用权面积77.15平方米。 

(三)第18层《房屋所有权证》武房权证洪字第2011011116号,建筑面积1466.7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洪国用(2011)第1825号,土地使用权面积77.15平方米。

地类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面积

77.15平方米/层

建筑面积

1466.74平方米/层

项目情况

说  明

   1、转让标的第14层已被分割成21个独立的房间,每间房屋都有独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转让标的所涉及的三层房产均存有租赁关系:第14层租期于2016年12月31日到期;第17层租期于2016年01月30日到期;第18层租期于2015年10月12日到期;

   3、本次处置的三层房产接受单层受让或整体受让。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杨、黄河

联系电话

027-67885684,13971120832,18802736729

传真电话

027-6788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