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唐淮北发电厂委托,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其所有2×220MW机组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转让标的为:大唐淮北发电厂2×220MW发电机组部分资产(详见处置范围清单及备品备件清单)。本次转让的两台机组为大唐淮北发电厂#5、#6机组,位于大唐淮北发电厂内,其中包括:
1、汽轮机:
东方汽轮机厂生产其型号:N220-12.7-535/535型超高压中间再热三缸三排汽冷凝式汽轮机,1998年经东方汽轮机厂进行通流部分改造后,现为N220-12.7/535/535型机组。本机原为全液压调节,现改为上海新华公司的EH液压控制系统,4个高压调门和4个中压调门,由8只油动机单独控制。
2、锅炉简介
东方锅炉厂80、82年安装的DG670/140-4型、8型燃煤锅炉系超高压、中间再热、自然循环汽包炉,为单炉膛四角切圆燃烧∏型布置。锅炉系露天布置,采用钢筋混凝土构架,全悬吊结构,全部重量由炉顶大板梁传递在钢筋混凝土构架上。制粉系统采用中间储仓式钢球磨煤机,配置四台DTM320/580型磨煤机。
3、电气简介
#5、#6机组皆为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制接线,发电机与主变及高厂变间均为全链式离相封闭母线连接。#5、#6汽轮发电机系东方电机厂生产,经增容改造。#5、#6发电机型号为QFQS-220-2,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定子和转子线圈均为B级绝缘。
#5、#6主变为强油导向风冷方式,型号为SSPL-240000/220; #5、#6高厂变为油浸风冷方式,型号为SFFL3-31500/20。
4、电除尘器
采用福建龙净集团BE型电除尘器,其阴阳极和气流分布装置、槽形板均采用顶部电磁振打清灰,电除尘器通过IPC系统控制,控制范围包括高压硅整流装置、电磁振打装置、高低料位、温控装置、卸灰装置,高低压供电装置。
两台机组分别于1981年和1982年投产发电。因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2008年10月机组停运。
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已经转让方内部决策,并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批准(大唐集团财【2011】740号)。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根据安徽华安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大唐淮北发电厂5#、6#机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华安评报字【2011】011号),拟转让资产的评估总价为 5715.5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11年3月31日,评估结果已经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案。
四、受让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两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本公告特别事项说明中要求的全部资质;或意向受让方虽不具备本公告特别事项说明中要求的全部资质,但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按照本公告特别事项说明中的资质要求,并与相关企业就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11年9月7日—2011年10月10日。
六、挂牌价格:
人民币6600万元。
七、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并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原件审查后归还,提交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2009年度、2010年度审计报告、企业近期财务报表、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公司章程、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人民币600万元作为受让保证金(不计息)。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为保护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本公告第四条及第九条要求的相关资料及承诺文件。
5、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本企业公章。
八、交易方式
本次资产转让仅采取竞价方式进行。公告期满,若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将对标的进行竞价撮合交易;公告期满,若意向受让方登记人数达不到竞价要求,则终止本次资产转让。竞价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九、特别事项说明
(一)拆除单位资质要求: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火电土建与安装)二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具备年检记录。
如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10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2款、第3款的要求,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方可进场拆除。在进场拆除前,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向转让方缴纳“履约、拆除、安全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因标的属特殊设备,受让方须负责安排符合本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并在进场拆除前制定拆除方案,提交转让方审核。
(三)受让方进入拆除现场前应成立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立安全网络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触电、火灾、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机械损伤等)。安全保证体系应在进入拆除现场前交转让方存查。受让方应对拆除、运输等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变更协议。
(四)受让方在标的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执行转让方标的所在地——大唐淮北发电厂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不得破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不得因拆除而影响大唐淮北发电厂的正常生产经营。建筑物不属转让范围,不得拆除。废弃物清除,不得进行开挖作业。如因拆除给转让方和大唐淮北发电厂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五)受让方承担标的拆除、运输及废弃物处理和堆放场地等相关费用;受让方拆除、运输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拆除、安全保证金”。
(六)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0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标的拆除、运输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每拖延一日受让方按标的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一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疑议。
由于转让方6KV和400V电源改造工作正在进行,电气开关室内设备须待其他专业设备拆除完毕和改造结束,双方协调统一后,受让方再行拆除。受让方必须承诺,不因此提出扣减费用、索赔或主张其他相关权利。
(八)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扣除转让方负担的交易相关费用后的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有异议。
(九)受让方在转让方现场进行拆除、运输和相关工作时,不得损坏转让方厂区绿化和道路,否则应按市价赔偿转让方。
(十)受让方必须在拆除机组设备前先行完成本次资产处置范围内机组备品配件的资产移交工作。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云
联系电话:0551—2871622
传 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详见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aaee.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