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项目:内蒙古呼准铁路21.33%国有股权转让
公告编号:[2011]33号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经纪会员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依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转让方持有的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21.33%国有股权进行公开转让,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于
呼准铁路北起呼和浩特西站,向南经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默特左旗、托县、跨黄河进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境内。铁路正线全长
二、标的企业股权构成情况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9200万元 |
21.33% |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
68100万元 |
75.67% |
呼和浩特铁路局 |
2700万元 |
3% |
合 计 |
90000万元 |
100% |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转让方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通过(鄂国资公司[2010]13号),并在《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47号)中得到批准。
2、转让方已就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征询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并得到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和呼和浩特铁路局同意转让的书面复函(伊泰煤函 [2010]15号、呼铁合资函 [2010]668号)。
四、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大华审字[2011]1077号),截止
另据标的企业2011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止
五、评估核准情况
根据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友大正评报字[2011] 第167A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上述评估结果已经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六、转让底价、挂牌公告期及转让方式
(一)转让底价
本次标的企业21.33%国有股权的转让价格以
(二)挂牌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