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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新大收费所房地产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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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新大收费所房地产

转让公告

 [2011]8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标的地址

地上建筑物及面积

两宗土地

位置、性质及使用面积

转让底价

备注

乌海新大收费所房地产

110国道1114公里+500(乌海新大收费所旧址)

地上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宿舍、警卫室、厕所、水塔、水泵房、水井、围墙及硬化、水渠、供电网架。总建筑面积1064.6平方米

第一宗土地位置:110国道1114公里+500处;总用地面积:8555.72平方米,其中的3705.92平方米属新大收费所办公用地,周围剩余的4849.8平方米属于林业用地;权证记载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林地部分为划拨用地)。

第二宗土地位置:新大收费所东侧;使用权类型:划拨;用途:林地;使用面积:13333.40平方米(合20亩)。

956,800

1、房屋建筑物是由自治区交通厅随公路资产统一划转至资产占有单位,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目前无产权纠纷。

2、林地未办理林权证。

资产占有单位: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内蒙古六合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海新大收费所资产评估报告》(内六合泰评报字[2010]034号),本次转让标的评估值为人民币玖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956,800.00)。

上述评估结果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确认(内财资函[2010]202)。

挂牌时间20114132011511

 转让方式:网络动态报价

报价时间 2011413日上午10 002011512日上午9 30

受让登记要求: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前需登陆内蒙古产权交易网www.nmcqjy.com免费注册动态报价会员账号;2、会员账号格式:nmg×××…(账号中所有字母必须为英文小写);3、意向受让方凭已注册成功的会员账号到指定地点办理意向登记手续

受让资格条件1、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2、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受让条件  1、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2、房地产面积以办理产权证明中实际测量为准;3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