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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滨海路红帆步行街8、9号万达苑D座14套房产转让
发布日期: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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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位于广西北海市滨海路红帆步行街8、9号万达苑D座14套房产为湖北省企业托管中心托管企业所持有。
万达苑是一幢五个单元的商住综合楼,自东向西分别为A、B、C、D、E座,各单元的层数不完全相同,其中A、E座为六层,B座为七层,C、D座为八层。各单元的楼梯口设在南面。各单元在一楼的楼梯口设有铁门,一楼为商铺(目前主要用作珍珠卖场),二层以上为公寓楼。一楼地面比滨海路路沿高三级台阶,万达苑没有车棚或停车场、无电梯。

该批房产总建筑面积2233.56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1895.30平方米,土地为商业出让地。其房产证号分别为:北房权证(2001)字第00024350、352、353、354、355、357、358、356、359、351、360、348、349、347号;土地使用证为北国用(2003)第602773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2年7月16日。目前《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大证,未分割。标的的开发商北海万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书面承诺予以分割,目前尚未办理。

(二)项目周边环境

万达苑周边没有围墙,是一幢开放式的楼房。南临红帆步行街(现滨海路),北面是空地和海堤,从房子至海堤约50米,房子东西两侧有道路从滨海路与海堤相通。北面的海堤,经市政改造,临海面做起了护栏,铺设了砌块路面供行人休闲活动。从房子至海堤间的空地,种了花草树木,与湛蓝的大海和海堤一起,共同构成了优美的景致,成了居民附近居民到北部海岸休闲的好去处。

(三)、受让条件及信息披露事项

1、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足额银行存款证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在公告截止日前向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缴纳1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能成为受让方者,该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在获取受让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或在其已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后未当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或在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4)意向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

(3)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最终的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提供相关资料予以协助。权属过户时,按国家有关规定交易双方须缴纳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产权转让,应向交易所支付的的交易鉴证费和经纪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须整体受让14套房产,不得单独受让。

2、重要信息披露

《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大证,未分割。标的的开发商书面承诺予以分割,目前尚未办理(办理土地分割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二、拟挂牌价格:789万元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帅

联系电话:027-6788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