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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部分闲置固定资产招租
发布日期:2015-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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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公房出租

编号:ES20150003

所属地域: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出租内容:

房屋名称: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部分闲置固定资产招租

挂牌年租金(元):1500000/年

所在区域:湖北省恩施市

房屋面积:详见资产明细表

出租方名称: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

地址:恩施市沙湾路18号

房屋使用现状:自用、部分租赁。2014年3月15日恩施市博文学校与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至2015年3月14日止。且恩施市博文学校郑重承诺:恩施市博文学校未继续取得该资产的租赁权利,将所租用房屋无条件自愿搬迁、腾空。并于2015年7月20日前交还租用房屋。 2014年6月20日恩施嘉航陪练有限责任公司与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期至2015年6月19日止。恩施嘉航陪练有限责任公司郑重承诺:未继续取得该资产的租赁权利,将所租赁房屋无条件自愿搬迁、腾空。并于2015年7月20日前交还租用房屋。

承租条件:一、对意向承租方的要求1、承租方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实体。 2、承租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报名时需提供在挂牌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3、按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提交报名资料; 4、报名登记时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6时30分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为准); 5、、报名登记前,意向承租方应到现场查看所招租房屋的实际状况,招租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6、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网络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直接协议签约,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 7、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招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移交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8、在同等条件下,尚在租用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新教学楼办学的单位有优先承租权。 9、承租办学单位须为州商务技校教职工提供至少6个工作岗位。 10、承租办学单位对租用资产进行改建前,需报经州商务技工学校和建设规划等部门同意,未经同意,不得违规新建任何建筑物。承租方如需改变房屋内部装修,需报招租方备案同意,并附装修方案及图纸,且装修不得影响整栋房屋的建筑结构。承租方不得在现有的场坝内乱搭乱建、摆摊设点。 11、合同期内,承租办学单位装修(须经州商务技工学校同意)及改建费用由承租办学单位自行承担,州商务技工学校不补偿任何费用,租赁期满,无偿收回。因城市建设、学校拆迁合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原因,政府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承租办学单位的装修和改建费用由土地征收单位或有关单位按相关标准给予补偿。 12、州商务技工学校学生宿舍楼已被相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承租办学单位不得使用。 13、合同期间不得转租,只能用于教学,不得从事其它违法违纪的活动。 14、出租期限为六年,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其余租金分年支付。第四年起,租赁费用按5%逐年递增交纳。但必须在每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当年租金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处理。 15、承租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押金50万元,合同期满无违约一月内无息退还。 16、承租方需使用的现有设施设备,应妥善管理使用和维护维修,如因操作使用不当造成损毁的由承租方按实价赔偿;确因设备使用年限期满老化不能使用的由承租方和招租方协商处理。 17、租赁期满后,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有权收回房屋,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拆除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等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后续正常使用,否则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有权在其房屋保证金中扣除相关维修费用。 1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1、承租方报名时,应缴纳保证金300000元(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恩施舞阳支行;账号:576859357079)。2、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6月17日下午16:3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时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承租人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直接协议签约,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3、本次租赁是以转让标的现状租赁,意向承租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租赁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三、意向承租方取得该资产的承租权后,资产承租相关工作由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负责移交。经有关部门鉴定,恩施州商务技工学校学生宿舍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承租办学单位不得进入并使用。

房屋结构:混合、框架

出租年限:6

公告日期:2015-06-09

截至日期:2015-06-17

联系人:冉扬、姚正祥

联系电话:0718-8420625/8229882

传真电话:0718-82229882

信息填报机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