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武汉**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21号居住项目(曙光村城中村改造D包开发地块)旭辉千山凌云小区三期**栋的16套房产(见附表一)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2号 中介机构:金盛源房地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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