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6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车辆鄂AN4103普通二轮摩托车因本次交通事故产生车辆损失进行价格评估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湖北晨思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委托鉴定机构按照基础资产法对原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武汉****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9.5845%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4日
下一篇:对案涉车辆鄂豫PX9379车辆因2026年7月31日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及换件残值进行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