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3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位于汉阳区四新南路国博新城华江府6栋1604房屋内已实际完成的装修工程量及对应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过程不采取破坏性检测方式,仅以现场丈量、拍照、结合书面资料进行评估,以确定被告已完工部分的合理工程价款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3号 中介机构:武汉同济园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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