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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评估机构的询比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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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安排,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湖北中碳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共同对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房产物业租金评估项目进行询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房产评估项目

(二)计划中选单位数量:1家

(三)计划评估时间:2026年10月

(四)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万元,报价超过限价按无效处理

(五)委托方式:双方共同选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费用按产权比例分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评估服务工作,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

(二)特定资格要求

1.评估机构须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发布的2024年度综合评价排名机构库内;

2.参选机构须同时具备: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执业资质(提供财政部门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估价一级备案(提供备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两项备案证明及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产评估执业能力,能够配置固定项目人员完成现场勘查及报告编制;

4.项目现场评估人员须与投标申报人员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

三、报价文件要求

1.项目报价函(总报价包含全部工作及税费);

2.机构情况介绍;

3.营业执照、资产评估资质证明文件(含中评协2024年度综合评价排名机构库内证明);

4.评估工作方案(技术方案);

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如有);

6.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获取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至17:3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报价人须在询比文件获取时限内联系采购人,准确提供文件接收邮箱,采购人对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本项目询比文件。

未通过上述规定方式获取的询比文件一律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7:30(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资本大厦5楼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莞亲

联系电话:027-67885687。

全部材料密封包装(内部文件袋需加盖骑缝章),通过顺丰速运或 EMS 邮寄至指定地址,不接受现场递交,到付件、跑腿件一律拒收。逾期送达、未按规定密封的,予以拒收。

六、报价文件启封

启封时间:2026年10月27日10:00(北京时间)

启封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资本大厦5楼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