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湖北嘉千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瑞智信通技术有限公司已实际施工完成的管线临迁工程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并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以确定申请人已完临迁工程的造价数额。鉴定范围:案涉工程中申请人已实际施工完成的管线临迁工程(详见申请人证据 394-399)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 中介机构: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申请人武汉宏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1、申请人与江山硚口分公司于 2021年3月签订的“武汉市硚口区东风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房项目 H4 地块二区项目”《水电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简称“《水电安装合同》”)项下全部承包范围的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申请人与江山硚口分公司于 2021年3月签订的“东风村“城中村”综合改造还建房 H4 地块二区段”《项目劳务分包合同》(简称“《劳务合同》")项下全部作业范围的施工建筑面积及工程造价(含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管理费)进行鉴定。
下一篇:针对原告武汉法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市硚口区联发九都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签订的施工合同项下,原告提交的四份《工程竣工验收单》对应的维修工程价款金额进行鉴定。针对原告武汉法兰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武汉市硚口区联发九都府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签订的施工合同项下,原告承包施工的业委会办公室装修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