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原告申请对案涉“三镇中心(新建商业、商务、居住、防护绿地项目)3#楼16层户内及公区六标段精装修工程”中,的王振国实际完成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2 中介机构:湖北世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原告申请对其所承包的梦泽湖公园园林景观二期工程的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2022年1月16日马鞍山远荣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唐勇签署的《土建工程量差异表》中15项“差异工程量”对应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