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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被申请人房屋侵占面积15.65平方米在2023年5月24日获得新华路287号2栋101房屋产权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占有使用费金额。
发布日期:2026-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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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6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鉴定被申请人房屋侵占面积15.65平方米在2023年5月24日获得新华路287号2栋101房屋产权至2026年9月10日期间占有使用费金额需要的房地产土地综合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