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南郊路以东(青菱村K3地块)19幢/单元8层三号房(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道旭辉华宇江悦府二期19栋803)阳台因漏水导致财产损失申请司法鉴定,案涉房屋因漏水造成的损失金额以鉴定结果为准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武汉衡利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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