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委托鉴定机构按照基础资产法对原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武汉****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9.5845%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行司法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11月24日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4号 中介机构:湖北三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联的审计机构为:湖北三德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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