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53号F-*栋2单元**层03室房屋,因渗漏水造成的各项财产损失价值及间接损失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华盟纪元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武汉市汉阳区江城大道288号招商·公园1872璟园B1-*栋*层1号房屋因漏水造成的财产损失金额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2025年7月4日申请人厨房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下列财产损失予以评估鉴定:厨房固定装修损失:吊顶、墙砖、地砖、红酸枝木门、吊顶灯、冰箱、热水器、微波炉、电饭煲、燃气灶、抽油烟机、灶台、橱柜、消毒柜、全屋洁具、洗衣机,空调室内机、空调室内机清理费、控制面板更换、全屋灯具、厨房窗户、餐厅窗户、窗帘、罗马杆全屋墙面油漆、音响污损、电视污损、对家具进行抢救性清理费、杂费等,评估该部分修复重置费用;评估火灾事故发生当日,因火灾烟熏、烧毁产生的财产残值损失(区分可修复/全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