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4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以2025年5月9日为评估基准目,对案涉租赁房屋内已形成附合的装修:评估装修损失;以2025年5月9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案涉租赁房屋内未形成附合的设备,评估其损失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中康正房地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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