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欧**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苫风咀8号泰然·南湖玫瑰湾三期**栋1单元*层01室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0号 中介机构:湖北大鹏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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