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博大海蓝湾小区内利用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产生的公共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停车费、广告位租金、场地租赁费等)自2015年5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的具体收入数额、合理成本构成及净收益情况进行评估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3号 中介机构:湖北维洺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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