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4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小米SU7(车牌号:鄂ABL0608,发动机号:14716225080150022) 进行鉴定。鉴定事项为:1、原厂标准的维修费用和工时费用;2、新车辆因此产生的贬值损失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号 中介机构:武汉悦鑫达旧机动车评估服务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登记在被执行人永耀汽车服务(武汉)有限公司名下车牌号为鄂ARN281重型半挂牵引车、鄂A7P92挂的重型自卸半挂车进行评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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