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7日根据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公司名下所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等,不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债券投资等)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3号
中介机构: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1)武汉市某公司股东的出资金额;(2)武汉市某公司收取的会员费用金额,武汉市某公司已向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的会员卡风险金金额,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武汉市某公司返还的会员卡风险金金额;(3)审计期间产生的装修费,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开业必需的各种物料购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包括截至2024年5月25日的人力成本),其中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开业必需的各种物料购置费和其他相关费用须列明从哪一主体购买;(4)2024年5月25日之后发放的人员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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