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3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公司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双方合同解除之日的设备设施、构筑物、建筑物等(以现场实物为准)的现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9号 中介机构:国融兴华(湖北)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区*栋3单元*层7室房屋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进行司法鉴定。
下一篇:对被执行人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市**物流有限公司30%股权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