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根据武汉市东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郑彩球、赵华军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229号五角西岸(开发地块)5栋39层01-22号的22套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湖北弘业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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