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申请人实际已施工完成的工程(A区A1、A2、A3、A4栋,B区B3、B6栋及B区其他已经施工的工程,C区宝马4S店、配套用房,A区、B区、C区的室外工程等)进行工程造价鉴定;2、对被申请人给申请人造成的停工损失(人工费用、设备与机械费用、材料与周转材料损失、临时设施费、管理费用及其他费用)进行鉴定;3、对申请人未施工部分工程的预期利润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3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瑞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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