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遗留在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司门口泰昌公寓房屋内的可移动设施等财产(电梯除外)价值进行评估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2号
中介机构:本惟识(湖北)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申请人所有的武汉市江岸区蔡锷路**号1楼房屋,因被告邹**恶意毁坏行为所导致的财产损失价值进行司法鉴定评估
下一篇:对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喻家山庄*栋1单元**01号房屋内的装饰装修现存市场价值进行鉴定